服务指南

修改时间: 2009/07/30 14:54 由 admin - 编目为: 便民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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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承诺

  1. 政务公开
    全面推行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政务信息公开,采取各种途径,将部门职责、内设机构、办事指南、政策规定及各项热点、重点工作及时公开。
  2. 热情服务
    强化服务意识,对来机关办事的人员做到热情接待、主动询问、态度和蔼、礼貌待人,实行微笑服务,使用文明用语。
  3. 依法行政
   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区委、区政府的指示、决议、决定,严格遵守《行政许可法》,坚持依法行政,规范行政行为。
  4. 遵章守制
    严格执行工作纪律,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,用制度规范工作和行为。
  5. 廉洁高效
    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,努力提高工作效能,提升服务水平,做到廉洁从政、高效服务。
  6. 答复满意
    对人大代表建议、政协委员提案和群众的来信来访、电话咨询,认真办结,耐心答复,做到件件有答复,事事有回音。
  7. 接受监督
    自觉接受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和广大群众的监督评议,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,促进工作发展和行风建设。
  8. 奖罚分明
    加强督促检查,对依法办事、勤政为民的人和事进行表彰奖励;对有制不遵、违规办事的一经查实,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投诉电话:0510—85884064; 网上信箱: